
Hengzhi Packaging Products
主營:種子紙/吊牌/紙盒/牛皮紙制品等
再生紙是利用廢紙(又稱二次纖維)為原料(或主要原料)而生產出來的紙張。目前,我國對再生紙環保標志產品的規定是:使用100%的廢紙漿,否則就不能算作環保產品。
早在1990年,日本規定對普通期刊紙、復印紙、報表用紙等一律使用“回收紙”(即再生紙) ,這些紙品中的廢紙漿之比例不得少于70%。而美國政府頒布行政令,要求從1999年1月1日開始白宮采購的所有辦公用紙和生活用紙,其原料中必須含有30%以上的廢紙成分。之所以出現這種“眾口不一”的情況,是因為國際上還沒有對再生紙中廢紙漿的使用數量有一個明確的規定。
由于廢紙的來源廣,因此再生紙中的廢紙漿應該是按規定的指標回收所得,再經過清潔、脫墨等工序處理后的紙漿, ,而不應該是隨意撿來的廢紙。考慮到生產再生紙的技術水平,也為了促進再生紙產業的發展和環保紙的推廣與使用,有人建議我國再生紙中含有的廢紙漿之數量比例,應該以超過50% (越多越好)為宜。現在,我國有一些造紙廠,把含有不同比例(數量常遠少于50%)的廢紙漿抄成的紙張,統統稱為環保紙,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同時,還應該在包裝紙品商標上注明其中廢紙漿的百分比。



